一、 在院长领导下,做好医院的医疗保险管理工作。
二、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保政策,做到上传下达,做好医保管理工作。
三、负责拟订、实施医院医保政策的规定及相关细则、措施和办法。
四、负责办理各类参保病人入、出院医保手续及其它医保业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送医保病人费用的月报、季报、年报表等各种报表。
五、负责本院职工医保管理、缴费、参保、退保手续办理工作;本院离休干部、建国初期人员门诊费用的报销工作;做好全院招聘人员计划生育险的报销工作。
六、做好全市企事业离休干部、伤残军人住院管理、报销工作;负责市中区城乡居民(农户)分娩补助报销工作。
七、做好医保数据汇总、对账工作,做到与医保中心、保险公司、民政局、医院计财科帐帐相符、帐表相符。
八、负责对全院工作人员的医保业务培训和指导。按照医保政策对各科进行自查、自纠、考核工作。
九、负责做好医保病人各种报销费用的催收工作,按报表数据向各医保中心、保险公司、民政部门催收医保病人统筹、公务员补助、高额补充险、大病保险等报销的费用。
十、认真执行医保政策和各项管理规定,不定期检查管理制度和协议执行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提出改进措施,不断完善各项医保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十一、严格执行各种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负责各种医疗保险相关目录对照准入和审核工作。
十二、每月对各相关科室进行考核并按奖惩制度执行。
十三、按时按要求完成医院交给的指令性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