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科室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管理的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0/4/29 点击量:31839

尊敬的病友们:

为进一步落实新冠肺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保障广大患者及家属们的生命健康安全,并尽可能为您提供方便,请配合医院做好如下的防控措施。

一、首次进入病区的患者和家属须提供《乐山市人民医院住院患者及家属遵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承诺书》,完成《“新冠肺炎”病史询问记录》及个人信息登记,体温正常且无疫区或相关流行病学接触史人员方可进入病区。

二、需要陪护的患者原则上应严格控制为一人陪护,且相对固定,有陪护的患者不再安排家属陪伴。如病情因素需要一人以上陪护或者家属时,需征得科主任同意。

三、所有进入病区人员需主动接受体温监测并凭证进入。患者凭腕带,陪护凭陪护胸牌,家属凭病区出入证进入。

四、若需要更换陪护人员请提前告知病区护士长予以更换证件,并配合完成《“新冠肺炎”病史询问记录》及个人信息登记。

五、陪护/家属人员在病区内不串门,不与人聚集,应佩戴口罩、做好手卫生及个人防护。陪护人员原则上不离开病房,确需外出者应主动配合门岗记录外出及返回时间,并测量体温。

六、陪护人员须身体健康,配合疫情调查,有流行病学史以及出现咳嗽、发热等症状,须主动告知病区医务人员,并及时到发热门诊就诊。若故意瞒报,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住院患者禁止探视,推荐采用视频方式看望病人。患者住院期间不得无故离开病房,不订外卖,建议在医院订餐,营养食堂工作人员将每日至病区提供订餐服务,由医院食堂配送至病区。

八、陪护或家属应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规章制度,遵从工作人员指导,配合维持良好的医疗环境和秩序。疫情期间敬请理解配合。

 

 

乐山市人民医院

202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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