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医院 关于开展增加部分特需专家门诊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2/3 点击量:15689 来源:医疗保险科黄瑶

市民朋友:

根据四川省物价局、省卫生厅《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特需医疗服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价发【200683号文件)精神。为满足不同层次群众对专家门诊的需求,更优质地为就诊的患者服务,在确保基本医疗服务质量的基础上,将部分具备特需门诊应诊专家条件的正副高专家纳入特需专家门诊医疗服务范畴,挂牌门诊诊查费(含挂号费)为正高专家50/每人次、副高专家30/每人次。

现将该特需专家门诊及价格公布如下,如有疑问请咨询医疗保险科(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833-2109203),公示期自即日起一周,公示结束后自20201210日开始执行。

符合特需门诊专家资质名单如下:

等级

挂号费(元/次)

      条件

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一等

50.00

主任医师,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 享有国务院或省政府津贴

2. 担任或曾担任全国、省学科专委会常务委员以上者

3.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4.硕士或博士生导师

5.确有专业特长并深受病人欢迎

田静、肖友文、张艳。

二等

30.00

1.主任医师

2.副主任医师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享有国务院或省政府津贴

(2)担任或曾担任全国、省学科专委会常务委员以上者

(3)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

(4)硕士或博士生导师

(5)确有专业特长并深受病人欢迎

毛璟怡、魏海龙、万晓丽、许洪梅、闵爱萍、俞慎林、刘凌曦、范慧明、郑成军、朱灏

特此公示

 

乐山市人民医院

医疗保险科

20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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