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演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1/9 点击量:9616

各科室:

为贯彻《消防法》和落实《乐山市人民医院治安、消防安全》责任书,深刻吸取“1216”辽源市医院的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增强全院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推进消防工作全民化,有效预防消防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加强医院消防工作要求,医院决定举办一期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演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061115日下午2

二、培训地点:医院二会议室。

三、培训对象:各科室负责人、义务消防队员(义务消防队员名单附后)。

四、培训内容:消防基础知识、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训结束后组织消防演练,地点在医院住院部。

五、要求:

(一)各科室接此通知后,要切实按照通知精神要求义务消防队员必须参训。

(二)参训人员必须准时参加,严格考勤。缺勤培训的科室纳入当月考核。

(三)参训人员全部参加消防演练,结束后负责对本科室人员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

附件:乐山市人民医院义务消防队队员名单

二○○六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乐山市人民医院义务消防队队员名单

长:熊乐强       副队长:王

机关后勤

办:熊明佳       人事科:章

医务处:李 庆        计财科:张佩华、杜金保

总务科:喻林忠、张 敏 院感科:张雁飞

保卫科:彭远忠、胡 伟、叶 斌、吴晓东、廖晓东、邱 勇、    代 剑、唐万民、吕俊科

营销科:徐 睿       信息科:杨浩昆

门 诊

门诊综合科:张 口腔科:夏

急诊科:罗成军   功能科:刘 影、邱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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