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实行公示的通知》(环办【2003】26号)的有关要求,我院已完成核医学科迁建及介入治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调查工作,现将项目监测及调查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工作。
一、公示时间:(2019年6月24日--2019年7月7日)
二、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833-2119339
三、电子信箱(E-maila):ygk2119339@163.com
四、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邮编:614000
五、联系人:赵鸿鹰
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核医学科迁建及介入治疗项目
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内容为:(1)核医学科:对9号楼一、二楼进行内部实施改造,将核医学科搬迁至此,场所主要包括贮藏分装室、药品准备间、服药室、治疗室、放射性废物存放室等,在一楼开展125I放射免疫检测,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105Bq,年用量为3×108Bq,根据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74号《关于实施碘-125放射免疫体外诊断试剂使用有条件豁免管理的公告》规定,125I放射免疫检测实行豁免管理;二楼使用放射性核素131I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8×108Bq,年用量为1×1011Bq;使用放射性核素89Sr,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9×107Bq,年用量为3.7×1010Bq,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使用1枚137Cs矫正源(利旧),单枚源出厂活度为3.378×106Bq(属于Ⅴ类放射源),存放于一楼放射源存放室;(2)心内科:将1号楼三楼总务库房和发放室改造为介入治疗用房,新增使用日本岛津Bransist Alexa型平板血管造影系统(DSA)1台,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建设单位:乐山市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 238 号乐山市人民医院本部
工程投资:项目总投资9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环保投资所占比例19.54%。
工程建设情况:该工程于2016年4月5日后开工建设,2018年9月1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编制单位:四川省辐安环境监测有限公司(2016年1月)
验收监测单位:四川省辐安环境监测有限公司
七、验收监测结果
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处理情况
内容
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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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源
(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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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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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前产生浓度及产生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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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浓度及排放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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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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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A产生的臭氧通过排换气系统排放。核医学科所产生废气经自然通风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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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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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排泄用水、清洗废水,经衰变池(二级并联)存储,超过十个半衰期后,经由资质的单位监测达标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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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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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使用的一次性服药杯子、注射器等按类别和日期分别规范暂存于放射性固体废物间,待放射性物质自行衰变降至符合清洁解控水平后,连同塑料袋包装或锐器盒按照普通医疗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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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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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屏蔽及距离衰减后,达到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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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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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相关规章制度操作,产生X射线经各机房墙体、铅窗及装置自带屏蔽后所致职业照射和公众照射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中所规定的限值要求,为环境可接受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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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实际建成情况和环评内容的差异
通过现场检查,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对比项目环评及批复,本次验收内容与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审批[2016]83号文件对比,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以及生产工艺流程、污染物产生的种类、污染物排放量、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均与环评及批复中一致。
附件:乐山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迁建及介入治疗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