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医院 护士规范化培训2016年招生通知

发布时间:2016/2/22 点击量:6636 来源:护理部

2015年我院启动面向社会护士规范化培训工作,广获好评。为推动分级诊疗制度实施,为本院及区域医疗机构培养能够胜任临床护理工作的护士,根据国家卫计委新颁《新入职护士培训大纲(试行)》(国卫办医发〔20162号),现面向全国招收2016年规范化培训护士。

一、招收对象及基本条件

1.护理专业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2016年应届毕业生;

2.具有护理专业全日制大专、本科学历往届毕业生,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

3.年龄在201691日之前未满25岁;

4.身体健康,能胜任临床护理工作。

二、培训目标

通过2年的临床护士规范化培训,促进护理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掌握临床护士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基本技能,养成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的良好工作作风;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沟通交流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所需的专业照顾、病情观察、协助治疗、心理护理、健康教育、康复指导等护理服务能力;增强人文关怀和责任意识,能够独立、规范地为患者提供护理服务。

三、招收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理论考试及面试综合考核方式选拔招收。

四、报名程序

1.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

2.报名学员填报志愿:在乐山市人民医院官网www.leshan-hospital.com.cn下载“乐山市人民医院护士规范化培训报名表”(附件)。

3.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小一寸照片1张、身份证复印件、应届生学籍证明原件(需加盖学校鲜章)、应届生在校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学校鲜章),如果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通过了国家四、六级英语等级考试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寄送到乐山市人民医院护理部,或由本人送达。复印件均为一份。

4.报名时间: 2016222日—36(8301200140017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龚娟、周涛

联系电话:0833-2119311

邮寄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乐山市人民医院护理部

五、考务工作

本次录取采取笔试、面试等综合考核。考务工作详细安排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乐山市人民医院网站。

六、体检

考核合格者由我院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七、审核确认和录取

通过综合考核并体检合格的人员,医院公布拟录取名单。拟录取人员须持本人本专业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相关材料到医院审查后办理录取。

八、培训时间及考试

1.培训时间为2年,进行2周岗前培训后进入临床科室进行轮转培训,强化三基三严及临床护理知识技能培训,接受统一安排的理论课程及操作技能培训。

2.考试:培训期间将接受严格的护理理论及操作技能考核、轮转考核、结业考核,合格者培训结业后颁发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3.应届生需在培训期间通过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九、身份及待遇

   1.身份:自愿以“培训学员”身份参加我院的护士规范化培训。其档案可由乐山市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代管,培训期间及培训结束后符合我院招聘条件者可参加我院护士招聘,医院根据需要择优留用学员。其余学员培训期满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再次择业。

2.培训补助:我院将对培训护士提供助学金。第一年1200/月,第二年1800/月。每月发放一定的误餐费及夜班费。

 

乐山市人民医院

2016219

附件:乐山市人民医院护士规范化培训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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