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第二届
四川省卫生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和第五批基层卫生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根据《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四川省卫生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第五批基层卫生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444号)精神,结合医院工作安排,请符合申报条件且自愿申报者于2013年11月7日上午12:00前持报名相关资料到医院人事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
1.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第二届四川省卫生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第五批基层卫生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444号) (点击下载);
2.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卫生厅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川卫办发〔2013〕442号) (点击下载)。
人 事 科
2013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