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竞争性磋商条件:
本项目乐山市人民医院后装机房建设项目代理机构招标已经由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乐发改审批〔2018〕4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人民医院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招标方式采用参照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磋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邀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乐山市中心城区九峰镇永安村2社;
2.2工期:按照招标代理合同约定的时间约定;
2.3工程规模:乐山市人民医院后装机房建设项目
2.4招标范围:乐山市人民医院后装机房建设项目代理机构招标包含的全部内容。
3. 竞争性磋商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营业范围包含工程招投标代理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你单位 不可以 组成联合体竞争性磋商。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18年 8 月 30日-2018年9月3日在持本邀请书和以下资料获得竞争性磋商文件:
(1)单位介绍信;(2)公司营业执照证书副本;(3)公司资质证书副本。以上资料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5、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递交
5.1 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 年 9 月 7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 乐山市人民医院图书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乐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乐山市人民医院
邮 编: 614000
联系人: 王老师
联系电话: 0833-21193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