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医院拟通过公开优选方式,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承担医院政府采购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等)工作,协助医院以更好的质量、更高的效率完成采供任务。欢迎符合优选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积极参与。
一、项目情况
乐山市人民医院拟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实施乐山市人民医院政府采购的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医疗设备及医用耗材等)。
二、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3.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
三、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17年3月13日至3月17日
报名地点:乐山市人民医院设备管理科办公室
报名时须携带的材料:
1.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四川省政府采购分网上的网络登记网页证明材料。
4.公司近两年度代理政府采购项目(在四川省政府采购法定媒体上发布)的总数量与金额及医疗机构代理采购项目的总数量与金额。
注:第1项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第2、3、4项收加盖公章的原件一份。
四、资质审查
报名与资质审查后,对资质审查合格者电话通知优选时间和地点,逾期或未到场者,视为自动放弃。
会议时间:待定
会议地址:待定
五、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 0833-2115215
乐山市人民医院
2017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