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人民医院拟对下列信息设备进行试用,现将供应商征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名称
移动查房车(手术室用) 2套
功能要求(详见附件)
二、 试用期限:3个月
三、 参与试用的商家需提供下列相关资料一份到网络建设和管理科现场报名。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发证机关有年检要求的,应按规定通过年检;②在有效期内;③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①在有效期内;②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涉及设备的授权函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并加盖原厂鲜章。
四、特别声明:
1、本次设备试用为无偿试用,且与未来的设备采购无关。
2、入选试用商家必须在得到医院电话通知后10日内提供设备到场,并负责调试、配置和正常使用。
五、报名地点:乐山市人民医院网络建设和管理科
六、报名截止日期: 2018年5月18日下午5点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608060121
乐山市人民医院
2018年5月7日
附表:移动查房车参数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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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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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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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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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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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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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查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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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显示器尺寸≤24″,承重≤10KG,单独升降幅度≤15cm,倾斜-5?25°;
l 包括电脑和外置电池;
l主体部分采用铝合金材料,ABS塑料(耐腐蚀);;
l工作台面尺寸长度≥400mm,宽度≥400mm;
l可手工调节达到升降;可坐、站两用;适合不同高度的人员使用;
l底座一体结构成形,底盘采用铝合金材质;
l双面超静音医用脚轮,二前轮刹车。车轮采用一体组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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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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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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