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乐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6/14 点击量:5583

  各科室:

  根据乐人社办〔2012〕335号文件通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开展首批乐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符合条件且自愿申报者请于2012年6月20日(星期三)下午5:00前到人事科报名,经医院综合考核后推荐上报。



  乐人社办〔2012〕335号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开展首批乐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

  后备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一、推荐人选基本条件

  (一)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荐条件

  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下简称“带头人”)推荐人选应是乐山市行政区域内在职的专家、学者,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乐山经济社会事业作贡献;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工作经验,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动态,能够预见和把握其发展趋势;

  4.有较强的研究、开发才能与组织、管理能力,能开辟本学科、专业新的发展方向,能带领本学科、专业保持省、市先进水平,善于提出重大课题和思路,善于发现人才、培养人才和使用人才;

  5.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

  6.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称),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

  7.已取得市内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学术和技术水平处于全市先进水平或居于领先地位。

  8、学术技术的成果转化后对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

  (二)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推荐条件

  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以下简称“后备人选”)推荐人选应是乐山市行政区域内在职的中青年专家、学者,并应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积极为乐山经济社会事业作贡献;

  2.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创新、拼搏奉献的精神;

  3.具有本学科、专业系统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熟悉本学科、专业及相关学科、专业的现状,对本学科、专业的发展动向有一定的预见性;

  4.一般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知识面较宽,思维活跃,发展潜力较大;

  5.主持或主研完成过市级及以上的学术、技术项目,作为主要完成者,多次获得市级及以上科技成果奖励;或在市级以上核心刊物发表过多篇学术、技术论文,并在市内外同行中产生较大影响;

  6.善于团结同志,合作共事,协同攻关;

  7、有较强的信息获取及处理能力;

  8.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业务工作,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称),一般应具有中国国籍。

  9、完成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推荐方式

  采取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部门按照隶属关系组织推荐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非公有制单位的人选由其人事档案关系所在的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组织推荐。

  推荐对象应向推荐单位实事求是地提供本人的有关情况,并对《乐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表》中的内容负责。如发生材料不实,不论情节轻重,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各推荐单位要充分征求推荐对象所在单位的意见,对推荐对象如实作出评价,如评价与事实不符,甚至存在虚假等情况,由推荐单位负责。

  三、有关注意事项及要求

  各推荐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严谨务实的科学态度,认真负责地做好推荐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把真正具备条件的优秀人才特别是在我市支柱产业中勇于开拓创新和长期在生产一线工作的优秀中青年人才推荐出来。要以推荐人选的学术和技术水平、成就及贡献为重点,认真审查上报材料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准确性。要本着对个人、对组织、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对推荐人选的学术技术水平、成果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以及政治思想、职业道德等情况给予客观实在的评价。推荐工作中,要坚持以近5年取得的业绩为主,特别是要围绕“三大联动”、“六大跨越”举荐优秀人才。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宣传,将推荐范围、条件予以公开,并注意听取同行专家和有关方面对推荐对象的意见。

  四、上报材料及时间安排

  推荐带头人及后备人选,需报送下列材料:

  (一)填写规范、手续完备的《乐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表》(两用表)。

  (二)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批文或专业技术职务(称)证书复印件。

  (三)推荐人选取得的成果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发表、出版的代表论文、著作的封面或扉页、版权页复印件,主要论文、著作目录表(按作者、论文或著作名称、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顺序排列,合作撰写的论文、著作,作者名应按当时的署名顺序排列),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评价的依据和效益证明材料。

  (四)推荐单位对推荐人选的综合推荐材料(500字以内)。内容包括审查推荐人选全部推荐材料真实性的情况,推荐人选个人政治思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学术和技术水平及成就等情况(重点反映推荐人选发表、出版论文、著作,参加市内外学术和技术交流,参加重大、重点项目研究,取得成果,在市内外的学术地位,产生的效益或影响,本人所起的作用等情况)。

  (五)县(市、区)政府、市直部门(团体)关于报送推荐人选名单及材料的公函和《乐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情况一览表》。名单和《一览表》应将带头人和后备人选推荐人选分别按自然科学、工程、农业、卫生、人文、教育6个学科领域归类。

  上述材料除证明材料为复印件外,其它材料均须打印,且为签名盖章的原件;《一览表》用A3型纸,其它上报材料用A4型纸;《推荐表》、《一览表》和公函一式两份,其余材料一式一份。同时报《推荐表》和《一览表》的电子文档。

  每个推荐人选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须分别单独装订,个人所有上报材料要用标准档案袋或信封袋妥善包装,并注明推荐人选的姓名、专业技术职务(称)、工作单位、推荐类别(带头人或后备人选)、推荐学科、专业领域、推荐单位。

  推荐名单和材料须于2012年6月30日前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推荐材料不完备、不符合要求或超过规定时间的,不予受理。

  《推荐表》、《一览表》可从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乐山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www.ls1018.com)下载。

  联 系 人:邓旭、郑蕾

  联系电话:2415653、2442093

  传真电话:2420753

  通信地址:乐山市柏杨东路270号

  邮政编码:614000

  附件:1、 《乐山市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推荐表》(点击下载)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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