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8/3/31 点击量:10259

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综治委、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北京奥运会的成功举办和我市“产业提升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稳定和治安环境,现提出我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市委五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长效机制,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努力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把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创建平安医院工作与创建三甲医院紧密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医院的和谐稳定,使我院成为群众信赖的平安医院。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乐山市人民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院长唐刘红、党委书记刘洪刚为组长,沈回春、雷茂衡、金锋、刘若中、乌建平、王建国、高伟、王世民、王行肃、李军、田芸、熊乐强等同志为成员。日常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熊明佳同志具体负责联络事宜。

三、工作要求


(一)总体要求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与创建三甲医院结合起来,纳入医院年度工作重要内容,院领导办公会研究相关工作全年不少于两次,做到年初有部署、年终有检查总结。在医院院周会、科主任会、护士长会以及科室职工会议上广泛动员,传达和布置相关工作。


2、实行目标管理。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实行目标管理,认真学习分解市卫生局对医院下达的工作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责任制,把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全院各职能部门和科室。


3、健全规章制度。制定医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平安创建工作制度,完善医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矛盾排查和信访工作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制度,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预案,积极参与和支持本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4、加强督察督办。结合平安医院建设和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级考核组织应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医院工作纳入每月考核内容,与职工的年度考核和奖惩挂钩。


(二)职责分工
1、医院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及时收集信息,按时向市卫生局报送半年和全年目标执行情况。负责医院信访处理等工作。


2、党委办公室要牵头贯彻执行好医院医德医风教育管理、医院行风建设和有关信访工作。


3、医务处、护理部、院感科负责医疗安全工作。加强对全院医务工作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教育,做好各项解释工作,将医疗纠纷遏止在苗头阶段。对已发生的医疗纠纷要进行积极妥善的处理,接受并处理医疗信访投诉,化解医疗纠纷矛盾等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因医患纠纷引起的群体性事件。要加强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管理;建立性病、艾滋病预防、监测、检查和治疗的工作机制。


4、保卫科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医院内部治安防范工作。
⑴、加大医院治安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医院的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发生刑事治安案件。


⑵、结合医院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⑶、加强全院干部职工的法制教育,做好矛盾排查工作,有效化解矛盾。


5、其他职能部门,依照工作职责,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创建平安医院要求,认真履行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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