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发布时间:2017/1/18 点击量:4941 来源:组工人社科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医院办公会研究,通过考核推荐,拟聘用李莉、李璐两位同志为医院职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到医院组工人社科反映情况。

特此公示




乐山市人民医院组工人社科

2017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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