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指不以获取报酬为目的,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自愿为社会、他人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员。志愿服务起源于19世纪初西方国家宗教性慈善服务,20世纪后,西方国家志愿服务工作得到规范化管理,普及到社会各个方面,志愿服务活动几乎家喻户晓,志愿服务意识为大多数公民所接受,参加志愿服务活动已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行动,形成“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我国志愿者服务发端于20世纪初,21世纪以后发展迅速,志愿者们活跃于医院、学校、大型体育活动、社会交通等许多场合,为社会、为人们提供无私的帮助和服务。为大力倡导志愿服务精神,促进人们之间的互助和友爱,根据《乐山市人民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我院决定启动门诊服务志愿者活动,现对全社会公开招募门诊服务志愿者。
一、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的公民。
2、具备参加医院志愿服务的基本能力,身体健康。
3、愿意接受医院安排,志愿为需要服务的患者或医院提供服务。
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的相关规定。
二、服务内容
1、为门急诊患者提供咨询、导诊、分诊、预约、排队、解释、护送、陪同检查、取送检查检验报告单、费用查询、健康教育等;
2、参加突发公共事件及医院组织的各类公益活动的志愿服务等。
三、管理措施
1、根据《乐山市人民医院志愿者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2、根据自愿的原则,自愿申请,自愿选择服务时间。
3、服务时间分为早班(7:20-8:20)、中班(9:00-14:00)、晚班(16:30-20:30)、周末班(周六、周日 8:00-12:00)四个时间段,志愿者选择服务时间段后,不无故缺席,有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
四、报名方式及注意事项
1、请在乐山市人民医院网站下载《乐山市人民医院志愿者服务注册表(点击下载)》,填好后回传到乐山市人民医院邮箱:LeshanHospital@163.com
2、医院审核后,通知报名人员来院面试,需准备二代身份证复印件1份、2吋近期白底彩照2张。地点:乐山市人民医院门诊大楼3楼门诊部办公室,咨询电话:0833—2119326 陈老师,罗老师
乐山市人民医院
201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