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以强化执行力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7/17 点击量:4977

  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关于开展以强化执行力为主要内容的机关作风建设活动的实施意见》(乐委发〔2013〕8号)和《中共乐山市卫生局党组关于在市直医疗卫生系统开展以强化执行力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活动实施方案》(乐卫组发〔2013〕12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范围内容

  这次作风建设活动,对象范围是全院在职职工(含聘用人员),重点是中层以上干部。内容是重点解决“三个问题”(执行意识不强、庸懒散拖、执行力递减的问题),开展“一个教育”(四反对四争当专题教育:反对消极干部,争当进取干部;反对守旧干部,争当创新干部;反对漂浮干部,争当细节干部;反对拖拉干部,争当立行干部。)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把医德医风、学科建设等纳入作风建设活动内容。

  二、安排步骤

  (一)查找问题(7月份)。重点开展“四学三查三会”(学习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学习6月18日习近平同志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学习全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在机关作风建设推进大会上的讲话;查找党员干部职工在执行意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干部职工会。)结合实际,认真学习《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卫生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有关要求。中层以上干部要撰写剖析材料。

  (二)整改承诺(8月份)。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承诺整改时限。

  (三)建章立制(9月份)。围绕强化执行意识、提高执行能力、提升执行效率,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医院成立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杨尚荣、院长唐刘红任组长,纪委书记刘若中、副院长沈回春任副组长,院领导、党委委员、党办主任、院办主任、人事科长、党支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委办公室,党办主任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各支部负责人是本系统作风建设活动责任人。

  (二)强化督促检查。院领导要加强对分管科室作风建设活动的指导和督促检查,端正思想认识,查找分析干部职工在执行力方面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三)做到两结合两挂钩。各职能科室要强化执行力度,认真履职尽责;临床科室要强化首诊负责制和核心制度的执行;全院职工要把《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医院工作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落到实处。要把此项活动与推进业务工作和目标任务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和行业作风相结合;与医院年终目标考核挂钩、与对干部的组织评价和任用挂钩,让党和人民群众满意。

  (四)注重结果反馈。各党支部要开设作风建设活动专栏。7月29日前,中层干部将剖析材料报所在党支部,院领导剖析材料按要求,由党办收齐后报局作风建设活动办公室。9月25日前,将建章立制和作风建设专项总结报局作风建设活动办公室。

  附件: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2013年7月15日

  附件

作风建设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杨尚荣 党委书记、副院长

  唐刘红 院长、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若中 纪委书记

  沈回春 副院长

  成 员:金 锋 副书记

  雷茂衡 副院长

  乌建平 副院长

  王建国 副院长

  方平安 副院长

  罗 晓 党委委员

  王世民 党办主任

  高 伟 院办主任

  曾 清 人事科长

  郗君梅 内科党支部书记

  曾洪友 外科党支部负责人

  郭 勇 医技党支部负责人

  赵鸿鹰 门诊党支部负责人

  张晓雪 城北病区党支部负责人

  熊乐强 机关后勤党支部书记

  周福文 离退休党支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办,由王世民同志兼任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官方微信公众号
官方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