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乐山市人民医院 (以下或简称招标人)根据“乐山市人民医院文化墙设计项目”进度安排,拟对本项目采取竞争性比选方式确定项目设计单位。现邀请符合本次资格条件的企业(以下或简称比选投标人)参加报价和比选。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名称:乐山市人民医院文化墙设计
2、项目概况:
(1)项目实施主要工程内容:对乐山市人民医院院内约260平方米的挡墙进行文化墙设计。
(2)项目最高限价:10万元。
(3)工期要求:10天。
(4)资源来源:招标人自筹。
(5)设计要求:融入现场环境,体现乐山市人民医院的历史文化与精神。
3、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具备展览展陈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
(3)注册资金须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
(4)具有类似文化包装设计业绩2个及以上。
5、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获取方法:请于2016年4月2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2016年4月27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到乐山市人民医院基建科获取比选文件。如出现竞争性比选招标文件有修改或变动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请各拟参加比选的投标人在比选前注意。
6、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33—2119380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
招标人:乐山市人民医院
2016年0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