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七届“四川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乐市组办〔2014〕31号)精神及市卫生局指导意见,请符合申报条件且自愿申报者于2014年8月22日11点前持推荐表电子文档、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具体详见推荐表中的填写说明)到医院人事科报名,逾期不受理。
附件:1.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七届“四川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乐市组办〔2014〕31号);
2. 关于开展第七届“四川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评选活动的通知(川组办〔2014〕96号);
3. 第七届“四川杰出创新创业人才奖”候选人推荐表。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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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事 科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