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招聘工作安排,我院将组织2024秋季自主招聘第三批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行体检,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体检人员
2024年秋季自主招聘第三批考核岗位进入体检环节人员:杨璐琪、彭海波、林龙、何水、王玲、董玲君、张玲、杨钧雅、叶浩铭、杨政、袁媛、杨璐遥、周钰涵、彭寅森、周江惠、王园园、毕彩萍、李心如、张文艳、李志铭、黄铃惠、阿呷热洛、史珺英、王梦丽、何莹莹、乔澎鑫、余柯欣、罗敏、沙玛阿枝、杨玉霞
二、时间及地点
请以上人员于2025年1月9日上午8:30到达乐山市人民医院白塔街院区健康体检中心由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后安排体检。
三、体检费用
590元/人
四、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五、注意事项及要求
1.进入本次体检的考生务必按本公告要求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集合,逾时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
4.未婚女性不做妇科检查。
5.体检时请有近视的考生佩带眼镜,以便检查矫正视力。
6.体检当日应避免穿戴有金属饰品及印花的衣物。
7.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8.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9.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与医院组工人社科联系,电话:0833-2119309。
乐山市人民医院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