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现将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14年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卫发〔2014〕87号)转发你们,请各科室迅速将文件精神传达到科室相关人员。在外人员由所在科室负责通知。
符合申报条件的报名者,请于2014年9月10日下午5时前持报名材料原件到人事科办理申报手续,并务必于9月15日下午5时前将个人申报材料报送人事科签收。
逾期未申报或未按时报送申报材料者责任自负。
本通知由人事科负责解释。
附件:
《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市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卫办发〔2014〕87号) (点击下载)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