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招聘工作安排,按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综合考评,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以下同志符合初选条件,现予以公示:
敖慧玉 曹元红 陈思伽 邓 欢 杜 颖 高 玲
古然丽 胡妍婧 黄方芳 黄 莎 黄晓慧 赖 燕
雷旷怡 李 鸿 李蕾西 李 敏 李 雪 李亚娟
李由佳 刘 庆 罗红梅 罗雨婷 石 娟 税 昱
宋旭莲 宿 丹 汤 雪 田雅丽 万峻志 万媛丽
王冰倩 王 丹 韦漓娇 吴 雪(1986.01)
魏莉萍 魏旭梅 肖 玲 徐 华 薛 萍 杨 岚
杨 琴(1985.07) 杨 芯 杨学梅 杨 艳
尧珍毅 曾 吉 张慧萍 张书溶 张文(1988.11)
张馨文 张 旭 张 渝 张 远 周燕玲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到医院人事科反映情况。
特此公示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