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乐山市人民医院关于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办法”文件精神及工作需要,现开展2014年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培养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荐选拔
(一)推荐选拔范围及条件
全院在职职工中符合以下选拔条件的优秀人才: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积极推进医院建设和发展;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工作务实,成绩显著,团结同志,群众认可度高;
(三)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有大局意识,勤政廉洁,有奉献精神;
(四)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较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年龄原则上在40岁以下;
(六)临床、医技科室中层后备干部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
(七)机关、后勤科室中层后备干部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管理工作5年以上;
(八)护理系列后备干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专业工作5年以上。
(九)本人自愿作为中层后备干部,接受组织选拔培养。
(二)推荐选拔方式
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群众推荐相结合。
1、组织推荐:各科室,各大科、支部系列及医院推荐,填写《中层后备干部岗位推荐表》并简述推荐理由。
2、个人自荐:职工自荐,填写《中层后备干部岗位自荐表》。
3、群众推荐:职工推荐,填写《中层后备干部岗位推荐表》并简述推荐理由。
二、推荐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时间:10月20日-10月29日
(二)地点:人事科
(三)材料:
1.《中层后备干部岗位推荐表》或《中层后备干部岗位自荐表》。
2.各类业绩材料复印件:科研获奖证书、公开发表文章、市级部门以上荣誉称号证书等。
三、请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宣传动员,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在外人员由所在科室负责通知。
2014年10月20日
附件:中层后备干部岗位推荐表及自荐表(请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