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管理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市场调研,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后装治疗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和编制报告
二、项目概况
乐山市人民医院城南病区放射治疗中心新建独立建筑后装治疗室安装1台后装治疗机,使用3枚60Co放射源,本项目涉及的计划室、候诊室和医生办公室位于原有放疗科内,准备间、控制室和机房位于新建建筑内。该项目建筑占地面积约 155.34m2。现已安装调试完毕,需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并编制报告。
三、服务要求
1、报价应包括检测、验收合格交付验收报告之前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费用(包括税费和专家评审费)。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2、乙方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辐射环境监测技术规范》、乐环辐审[2017]8号《关于乐山市人民医院新增后装治疗机及Ⅲ类医用射线装置应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要求。
3、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科学、客观、真实。
四、报名单位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调研项目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检测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8、根据本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内技术服务范围必须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检测项目或内容。
五、报名单位应提供的报名资料
1、提供合格的营业执照、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证书副本内技术服务范围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所有检测项目或内容等有效证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项目报价预算表;
4、提供三年内同类后装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同和报告评审意见等证明;
5、报名文件封面请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
6、以上资料需加盖单位鲜章,按序装订于2023年2月17日17:00前将纸质或扫描件交医院感染管理科/防保科审核。
逾期的报名文件以及不符合要求的报名文件不予接受。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夏老师 19162609624
邮箱:2541061197@qq.com
医院感染管理科/防保科
202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