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下列人员于5月12日(星期三)之前到人事科签订劳动合同:
李晓茜 李 希 苏 舟 邓谷霖 赵玉洁
王 健 徐梦娟 张 莉 季于琪 童小东
何友丽 罗志强 李凡敏 李锦泽 刘玉凯
彭凯敏 何 炜 陈丽颖 杨 超 薛蔚佳
胡丽佳 万雨莉 罗诗凡 李 婷 高 夏
姚 凌 丁 萍 罗 瑾 廖 倩 李勤婧
徐 薇 辜春丽 龚 典 王 瑞 罗玉丹
刘易君 陈文汶 邓煜宇 韩 瑾 施 媛
冯玉婷 吴 聃 沈 瑜 付家乐 吴 静
吴 红 王孟娟 屈 珍 周 坚 詹燕英
余冬妮 谭 真 刘 慧 谢 洁 杨丁瑜
贺 斌 邓雅文 罗 恒 张小蓉 王 旭
王 俊(工作证号:1094)
请相互转告!
二○一○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