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10月19日院办公会研究,决定补充考核选拔设备管理科副科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积极推进医院建设和发展;
(二)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团结同志,为多数群众认可;
(三)有胜任工作的组织领导才能、专业技术水平和实践能力,以身作则,大局意识强,勤政廉洁,有奉献精神;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岗位资格条件
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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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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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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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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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管理科副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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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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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岁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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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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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计算截止2015年10月31日)
三、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5年10月21日12点前,报名者填写《中层干部岗位申报表》,并提交相应资料。
(二)地点:医院组工人社科
(三)联系方式:0833-2119309
乐山市人民医院组工人社科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