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常年自主招聘紧缺专业工作人员考务安排,现将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安排
综合面试考核
1.时间:2025年6月5日10:00-10:30
2.地点:医院高新院区8号楼5楼二会议室
二、体检
考核结果报医院审议后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由组织人事部在医院官网进行公告。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若出台体检新规定,遵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安排由组织人事部统一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报医院党委会审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在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四、纪律监督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检室和社会监督。
(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纪违规或提供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证书等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均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如有疑问,请电话联系医院组织人事部,电话0833-2119309。
乐山市人民医院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