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根据乐山市卫生局、乐山市爱卫办乐卫函[2010]188号文通知精神,为贯彻落实省卫生厅、省爱卫会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深入推进我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经医院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整治乱吐、乱扔、乱倒(简称“三乱”)专项行动。各科室应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整治“三乱”行动实施方案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
附件:
关于开展“除陋习、树新风”
集中整治“三乱”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城乡居民文明素质建设”,根据川卫办发[2010]326号文《2010年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爱卫办‘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整治‘三乱’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为在全院彻底治理乱吐、乱扔、乱倒不文明、不卫生行为,结合医院今年开展的“创建无烟医院”活动,在全院掀起“除陋习、树新风”热潮,现对我院开展治理乱吐、乱扔、乱倒(简称“三乱”,下同)行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治理“三乱”为目标,深入开展“除陋习、树新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系列活动,以革除陋习、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为目的,建设清洁卫生、优美文明、规范有序的院区环境,注重培养医患人员的文明、卫生意识,自觉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组织领导
医院成立集中整治“三乱”行动领导小组。
院长唐刘红任组长;
成员组成有:沈回春、雷茂衡、金锋、刘若中、王建国、乌建平、方平安、王世民、李军、马智群、何加乐、胡江;分管领导为副院长雷茂衡同志。
领导小组工作办公室设在总务科,由何加乐、查小萍、喻林中组成;负责全院整治“三乱”行动的工作部署、督查考核、资料整理和材料报送。
各科主任(科长)、护士长是整治“三乱”行动的负责人,负责科室整治“三乱”行动的组织实施。
三、工作任务及内容
(一)以“除陋习、树新风”为抓手,治理“三乱”为核心,深入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利用义诊、健康教育专栏、医疗卫生咨询、进社区健康讲座、医院网站卫生栏目、宣传品发放等方式,大力开展卫生知识宣传,形成人人讲卫生、自觉爱卫生的良好氛围。(责任科:医教科、护理部、营销科、党办)
(二)以治理脏乱差为突破口,抓好医院环境综合治理。按照“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要求,结合开展的“创建无烟医院”、“先进科室”、“青年文明号”等活动,彻底消灭卫生死角,做到医疗、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地面无污水、痰迹、烟头等陈旧垃圾;墙面、标牌无破损脱落;环卫基础设施完好;宣传专栏橱窗规范设置、布局合理;院内环境清洁、车辆停置有序。(责任科:各大科、总务科)
(三)深入开展2010年医疗卫生系统禁烟活动。认真贯彻卫生部等到四部委《关于2011年起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全面禁烟的决定》和《乐山市医疗卫生系统禁烟工作方案》,扎实做好基础工作,确保2011年将我院建成无烟单位。(责任科:医教科、护理部、总务科)
四、工作步骤
“除陋习、树新风、集中治理三乱”行动从今年6月20日至9月20日,分为宣传引导、集中治理、督促巩固三个阶段。
(一)宣传引导阶段:6月20日—7月20日。具体工作内容为:宣传动员、健康宣教、普及疾病防治与健康保健知识,增强医患人员的卫生防病意识,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
(二)集中治理阶段:7月20日—8月20日。具体工作内容为:彻底整治卫生死角,组织开展卫生大清扫,对垃圾暂存点、楼房周围边坡、营养食堂、科室楼道等卫生薄弱环节进行彻底清扫;通过落实责任、暗访、督查、问责等形式持续推进治理“三乱”行动。
(三)督促巩固阶段:8月20日—9月20日。坚持卫生保洁制度、卫生检查制度和卫生考评制度;建立治理“三乱”的长效管理机制,着力常态化、制度化。各科治理“三乱”成效将与科室综合目标考核紧密结合,与科室年终评先密切挂钩,并纳入科长(主任)管理绩效考核。
治理“三乱”工作结束后,各大科、支部应进行工作小结,于9月15日前将情况报治理“三乱”工作办公室(总务科),医院将于9月25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市卫生局、市爱卫办。
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