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招聘工作安排,按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综合考评,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以下同志符合初选条件,现予以公示:
研究生:
黄 鑫(检验) 秦晓娟(心内科) 罗林城(呼吸内科)
周明玉(感染科) 张道宝(神经外科) 罗 雷(心胸外科)
刘健文(骨科) 但 杰(肝胆外科) 杨 坤(皮肤科)
重症治疗:
李晓茜 李 希 苏 舟
药学:
邓谷霖 王 健 徐梦娟 赵玉洁
听力测定:
张 莉
口腔科:
季于琪
检验:
何友丽 罗志强 童小东
急诊急救:
李凡敏 张 帆
放疗技师、CT、核磁共振技师:
李锦泽 刘玉凯 彭凯敏
儿科:
陈丽颖 何 炜 杨 超
超声、影像:
顾 勇 胡丽佳 薛蔚佳
护理:
陈文汶 陈正军 邓煜宇 丁 萍 冯玉婷 付家乐
高 夏 龚 典 辜春丽 韩 瑾 李 婷 李勤婧
廖 倩 刘 慧 刘易君 罗诗凡 罗玉丹 屈 珍
沈 瑜 施 媛 谭 真 万雨莉 王 俊 王 瑞
王孟娟 吴 聃 吴 红 吴 静 向艳梅 谢 洁
徐 薇 杨丁瑜 姚 凌 余冬妮 詹燕英 周 坚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到医院人事科反映情况。
特此公示
二○○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