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护理专业自主招聘工作安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等综合考评,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以下同志符合初选条件,现予以公示:
蔡林雨 陈梦茹 程小凤 邓 莲 杜 娟 冯 凯
官静文 郭梦迪 何 姝 黄欣艺 黄玉芬 金 丽
雷廷婷 李湖波 李利文 李明秀 梁学梅 刘亚玲
龙伟芳 罗 丹(1992.07) 罗 俊 罗婉曦 罗玉丹
吕梦娜 宋 红 粟晓燕 唐 娟 童 佳 魏诗蕾
吴晓婷 夏佳琳 谢珊珊 徐雅莉 徐 媛 杨婷滟
殷晓玲 余利红 喻 虹 岳 烨 张顺超 张 田
张小飞 赵 琴 赵学双 周 娟(1992.10)
周 娟(1987.03)
周 毓 祝 艳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到医院组工人社科反映情况。
特此公示
乐山市人民医院组工人社科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