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招聘工作安排,按公开、公平、公正及择优聘用的原则,通过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等综合考评,经医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以下同志符合初选条件,现予以公示:
艾 蕾 蔡永杰 陈宝梅 程晓妹 董婷婷
龚 琦 古义琳 郭 梦 黄 宇 季梦嘉
李 波 李东丽 梁 容 刘 莲 刘 敏
吕家文 罗 桑 毛 勤 聂 兰 潘 拉
邱梦瑶 宋玉莎 王诗怡 王雨涵 肖 敏
徐海钧 徐 旭 徐云倩 许世佳 杨 丹
杨 茴 叶 茜 余秋平 张静梅 张 杨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真实姓名到医院组工人社科反映情况。
特此公示
2015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