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卫生名医”候选人选拔工作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8/27 点击量:4617

   接乐山市卫生局通知,为增强名医候选人的样本数量、质量,确保将真正优秀的人才选拔出来,现将名医候选人选拔工作调整如下:

  一、对乐山卫生名医候选人的年龄、职称条件进行放宽: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6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要求仍为40周岁及以下(197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二、各地各单位候选人报送的名额不变。

  三、此次放宽条件后新报送的人员不含护理人员!!

  请符合申报条件且自愿申报者于2014年8月29日17:00前持《乐山市“卫生名医”候选人推荐表》电子版(附件2)、附件材料一式一份(详见附件1中“申报材料”第3、4、5条,还须附身份证复印件)到医院人事科报名,逾期不予受理。已经申报人员不再重复申报。

  附件:

1. 《关于推荐乐山市“卫生名医”候选人的通知》(乐卫发〔2014〕68号)

  2. 乐山市“卫生名医”候选人推荐表

  人 事 科

  2014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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