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乐山市首届‘外校杯’乒乓球比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9/27 点击量:5511

各团支部:
为积极引导职工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弘扬医院文化,展示职工风采,推动 “三个文明”建设,促进医院快速、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共乐山市直机关工委、乐山市体育局关于举办乐山市首届“外校杯”乒乓球比赛的通知》(乐直委办[2006]41号)精神,经团委研究,报党委同意,决定组队参加“乐山市首届‘外校杯’乒乓球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团委负责组队参加比赛,具体工作由邓峰、郭翔、杨雪、吴华等同志承担。
二、报名条件及组队原则:
1、参赛队员应为本院在岗职工、身体健康、自愿报名;
2、根据报名情况,在院内选拔男子5名,女子5名,分别组队参加。
三、报名及院内选拔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止(联系人:总院 杨雪; 分院 吴华);
2、选拔时间:10月9日下午2:00(地点另行通知)。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团支部书记接通知后,主动向所在党支部书记汇报,做好宣传组织工作;
2、请参赛队员主动与所在科室主任协调,确保队员准时参加10月17日至20日的比赛;
3、比赛规程及办法另行通知;
4、未尽事宜以团委参赛队临时通知为准。

共青团乐山市人民医院委员会
二00六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乒乓赛 通知
报:院党委、团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体育局
送:各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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