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乐山市人民医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5/4/30 点击量:821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4年11月至2015年1月,市委第二巡察组对乐山市人民医院进行了巡察。1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人民医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全力抓紧抓好

  一是统一认识,坚决整改。院党委制定了《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分类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要求各党支部、各科室和党员职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要求上来。二是加强领导,立行立改。成立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杨尚荣、院长唐刘红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1月29日,召开了党委会,建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反馈问题台账》。2月3日,召开了党委扩大会,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问题。三是统筹结合,拓展成果。坚持巡察问题整改落实与教育实践活动深化整改统筹结合,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拓展巡察整改成果,着力构建从严治党新常态。四是强化督导,上下联动。院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严格执行整改落实措施。同时,院纪委进一步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氛围、“不能腐”的制度约束和“不想腐”的思想防线。

  二、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有的放矢推进整改落实工作

  (一)药品、医疗设备、耗材等项目采购程序方面

  1、部分药品采购程序不规范问题。进一步严格界定“临时用药”,对部分药品变更规格、包装、厂家、剂型、供应商等情况,在充分把握既要及时解决临床急需,又要程序规范,杜绝个人行为,充分发挥药事管理委员会作用。

  2、关于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耗材采购问题。向市卫计局建议,修改完善现有规定,安排医院相关部门与市采购中心联系,争取将所有设备采购、维修保养和耗材采购都纳入政府采购。此外,责成设备科对耗材采购,要加强计划性,合理编制年度计划。

  (二)党风廉政方面

  1、院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重视不够,专题研究较少等问题。一是院党委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并做好资料记录、归档等。二是根据《党章》和上级要求,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及时做好党委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同时,配齐党委、纪检、群团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并进行合理分工,从而强化主体责任,发挥好党委办事机构参谋助手作用。

  2、纪委落实“三转”要求不力,对药品、设备、耗材的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重点环节风险点的防控措施不完善等问题。一是深化纪检体制改革,严格落实“三转”要求,建立和完善医院“三重一大”议事决策机制并严格执行。二是落实纪委办事机构,设置纪检监察室和专职工作人员,发挥纪委执纪监督作用。三是加强对医院评标专家库的管理,依托网络平台,从源头上阻断腐败利益链。四是旗帜鲜明惩治腐败,配合上级部门查处相关案件。坚持开展警示教育,排查廉政风险点,规范惩防体系建设。

  3、纪委书记分管与纪检监察无关的业务工作的问题。一是原纪委书记负责纪委工作,同时分管信息科。去年11月,纪委书记退休后,纪委工作由党委书记主持。二是目前,纪委书记和纪委委员岗位空缺。待今年党委改选,纪委书记、委员补齐后,纪委书记将专注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三大“主业”,不再参与与纪检本身无关的“副业”。

  (三)领导班子建设方面

  1、班子成员不够团结,在重大事项上缺乏沟通交流等问题。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职责明确分工,依程序和原则行事,规范行为。二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坚持召开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集体研究“三重一大”等问题。三是加强团结,克服内耗,围绕“五年发展规划”,齐心协力工作,推动医院科学发展。

  2、个别班子成员长期不分管业务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加强班子运行综合分析研判,重新分工。对1名副院长明确配合院长做临时事务,以及指导联系点党建工作。

  (四)组织人事管理方面

  1、关于中层机构设置和行政管理人员配置问题。2014年10月,我院根据运行情况和今后发展需要,经医院管理委员会讨论,院领导办公会研究,调整了内设机构。该方案已报市卫计局审查同意并转报市编委。今后工作中,医院将继续加强人员定岗定责的管理,更科学合理配置,提高效能。

  2、关于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和激励保障问题。围绕“五年规划”战略目标,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结合“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日常考核管理,依据考核结果,持续改进。

  3、关于中层干部选拔任用问题。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结合全市“5+1”选人用人专项整治成果和组织部门新的规定,进一步完善《乐山市人民医院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管理办法》,在整体换届中严格实施。对人员聘用。严格按公招考试考核的办法、程序来组织,营造更清明严肃的进人环境。

  4、关于人才流失问题。修订和拟订《高学历人员管理办法》和《关于中层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办法》,更好地加强对中青年骨干的培养、管理,提高待遇,给他们压担子、交任务、搭平台、给待遇,使他们尽快成长,使医院的持续发展后继有人。

  (五)作风建设方面

  1、医德医风建设宣传教育措施不力,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等问题。一是强化医德医风正面典型宣传,引导医务人员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践行医院“仁爱精诚”精神。二是坚持每月和年底对科室医德医风考核工作。同时,加强管理,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医德医风工作,完善和运用医德医风档案。三是整治部分医务人员责任心不强、对病人服务态度不够好等问题,奖惩兑现。进一步巩固商业贿赂、靠山吃山、红包礼金、庸懒散浮拖专项治理成果,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和风清气正的行医就医环境。

  2、部分医务人员价值观存在偏差,受药品回扣利益驱使,存在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现象。一是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特别是工作制度和人员职责。二是加强管理和考核,奖罚分明。同时,进一步整治开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行为,切断利益链条。三是公布廉政账户和举报方式,开展自查自纠,巩固专项治理成果。四是争取政策支持,结合医院实际,完善调整薪酬等相关制度,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3、个别班子成员还存在公车私用等情况。一是进一步完善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二是加强驾驶员队伍管理,严格落实车辆管理制度有关规定。三是诚恳接受医院各级组织和职工对领导干部公车私用以及医院公务车管理的监督。

  4、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在考虑服务方便群众上做得不够。坚持“仁爱济世,精诚行医”的办院宗旨和“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以新住院综合大楼投入使用为契机,进一步简化就医流程,改善病人就医体验,提高满意度。

  (六)其他方面

  对重大基础建设项目继续严格按规范运作。并计划对以后涉及的较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申请交市城市投资公司办理。一般零星维修项目,严格按金额分级管理,实行招投标或者比选。后勤管理将根据新的形势和要求,变革管理思路和工作方式。2015年2月,后勤管理服务公司已经交政府采购中心,完成了新规范所要求的公开招标程序。

  三、保持坚强政治定力,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下一步工作

  (一)持续用力抓好整改后续工作。盯紧巡察反馈问题,扭住整改不松懈,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跟踪抓好整改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项目,常抓不懈、综合治理。

  (二)持续用力落实“两个责任”。认真贯彻“抓好党建就是最大政绩”的新要求,坚持把党建工作作为根本政治责任,与医院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委管党建、书记抓党建层层落实,进一步把党建工作抓深抓实抓具体。

  (三)持续用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和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明党的纪律,强化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把握党纪严于国法的要求。加强班子队伍建设,鲜明重品行、重实干、重公认用人导向,从严选好干部、用好干部、管好干部。

  (四)持续用力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把配合上级部门查办案件作为后续整改的重要抓手,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这一手不能软,重点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涉及问题和移交线索查办工作。加强源头防控,强化机制创新,用好用活卫生系统案例资源,持续加大警示教育力度,进一步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制度机制。

  (五)持续用力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建立健全权力规范运行机制,推动制度执行,深化建章立制工作,加强对掌管人财物等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门、关键环节的监督,有效防止互相输送利益。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程序,配合市卫计局、纪委等上级部门完善并进一步落实财务、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制度。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严格执纪问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习惯在清新的风气中生活、在监督的环境里工作、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

  (六)持续用力深化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十项规定精神。推进正风肃纪常态化,统筹推进市委正风肃纪“9+2”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严厉查处“四风”顶风违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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