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乐山市人民医院2025年毕业优秀规培生留院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8/22 点击量:506 来源:组织人事部


根据医院工作需要,拟选拔留用一批2025年院内自主培养毕业的优秀规培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岗位及名额

岗位名称

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

其他要求

重症医学科医师

2

本科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

须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急诊科医师

1

本科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

须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医疗综合管理岗

2

本科学士及以上

临床医学

须具有临床类执业医师资格证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护理

6

大专及以上

护理

须具有护士资格证及护士规范化培训合格证。

、考核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理论考试

1.时间:2025年8月28日9:00-10:00

2.地点:医院高新院区8号楼3楼示教室(一)

3.参加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

4.参考要求: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理论考试,准考证将通过微信联络群发放,请密切关注群消息。

(二)面试考核

1.时间:2025年8月28日14:00-17:30

2.地点:医院高新院区8号楼5楼三会议室

3.参加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

4.参考要求: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面试考核。请于面试考核当天13:30前入场签到。

三、成绩及公示

岗位总成绩按照规培结业综合评分×2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计算。所有环节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面试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或达到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但未达到面试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考核环节。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如遇考生放弃体检及体检、考察、拟聘用公示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情况的,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四、体检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

理论考试、面试考核结束后,报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根据各需求岗位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名并列的,以理论考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

(二)体检

本次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四川省有关规定执行。若出台体检新规定,遵照新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安排由组织人事部统一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不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体检工作于面试考核结束后及时开展。

五、公示

经理论考试、面试考核、体检合格的人员,报医院党委会审议,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组织人事部在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纪律监督

(一)选拔规培生留院工作全程接受医院纪检和社会监督。

(二)本次选拔规培生留院工作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违规违纪行为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相关规定处理。

(三)相关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选拔规培生留院各环节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四)本次选拔规培生留院工作的笔试和面试均不指定考试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_01.png

 

 

乐山市人民医院

2025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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