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四川省2023年新增和修订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川医保规〔2023〕7号),乐山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乐医保发〔2022〕41 号)要求,我院拟开展“中医熏洗”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该类项目本着患者自愿、全部自费原则,不纳入医保基金支付,接受社会监督。
乐山市人民医院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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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编码 | 项目名称 | 项目内涵 | 计价单位 | 计价说明 | 拟定价格(元) |
1 | 410000015 | 中医熏洗 | 服务产出:由医务人员选用备好的药卷、药香或其他材料,点燃后直接用眼熏烤或蒸汽的形式,作用在患者身体某特定部位,以发挥疏通经络、促进药物吸收等各类作用。价格构成:所定价格涵盖局部清洁,药物调配,处理用物所需的人力资源和基本物质资源消耗,含设备投入以及维护成本。 | 次 | 每日限收费两次;0-6周岁儿童加收20% | 52 |
2 | 410000015-1 | 中医熏洗(0-6周岁儿童加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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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 |
现将相关项目价格公示如下,如有疑问请咨询医疗保险科(联系电话0833-2113925)。公示期自即日起7天,公示结束后拟于2024年2月1日开始执行。
医疗保险科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