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医院业务发展需要,面向社会自主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专科、本科及以上人员,且符合《乐山市人民医院2017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和本通知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应聘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4)符合本通知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试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名者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报名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岗位详见《乐山市人民医院2017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邮件报名、现场报名皆可
1.邮件报名:应聘者于2017年7月20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到医院组工人社科邮箱(邮件标题注明“报名邮件+专业+学历层次+姓名”)。⑴《乐山市人民医院2017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附件2),请附本人近期免冠证件照片;⑵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相关资格证等扫描件;⑶相关工作年限证明扫描件;⑷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扫描件。
2.现场报名:应聘者于2017年7月20日17:00前持以下材料到医院组工人社科报名。⑴《乐山市人民医院2017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1份(附件2),请按要求张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⑵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相关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⑶相关工作年限证明原件和复印件;⑷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二)报名时间:2017年7月7日至7月20日(双休日、节假日休息)
联系人:张玄
联系电话:0833-2119309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白塔街238号
邮箱:lryrsk@163.com
四、考务工作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操作、试岗等综合考核。考务工作详细安排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乐山市人民医院网站。
五、体检
综合考核合格者由我院组织体检,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六、审核确认和聘用
通过综合考核并体检合格的人员,医院公布拟聘用名单。拟聘用人员须持本人本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相关资格证等到医院审查后办理聘用。
附件:1.乐山市人民医院2017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点击下载);
2.乐山市人民医院2017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信息表(点击下载)。
乐山市人民医院
2017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