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业技术中级职称岗位申报竞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7/13 点击量:4775 来源:组工人社科

各科室:

根据《乐山市人民医院关于印发<乐山市人民医院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乐市医院〔2016〕168号)文件精神及医院岗位聘任工作安排,我科现准备开展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十级岗位的申报竞聘工作。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 申报人员基本条件:

(一)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  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

(三)  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四)  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达到相应要求

(五)  近三年继续教育学分达标(含公需科目)

(六)  申报竞聘专业技术八、九级岗位,须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2年及以上;申报竞聘专业技术十级岗位须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

(七)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   发生医疗事故责任未满三年者;

2、   发生医疗差错责任未满一年者;

3、   不服从组织安排承担援外、援藏等任务未满两年者;

4、   受处分者在处分期内

二、 申报人员加分条件

详见附件3《岗位聘用加分事项及分值情况表》


三、 申报时间及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于2017年7月21日前将下列申报材料提交至组工人社科。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岗位需要提供材料:

(1)填写好附表2,并对照评分标准(附件3)自行完成打分;

(2)    2014年-2016年继续教育学分本原件(含公需科目);

(3)    相关加分事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2、   申报专业技术十级岗位需要提供材料

(1)填写好附表1,并对照评分标准(附件3)自行完成打分;

(2)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3)职称外语、计算机考核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4)2014年-2016年继续教育学分本原件(含公需科目);

(5)相关加分事项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请各科室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习,做好宣传动员,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外人员由相关科室负责通知。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


联系人:朱佳   联系电话:2119309、13808131182


附件:

1、《高一级职务竞聘申报表》(点击下载)

2、《现聘职务高等级岗位竞聘申报表》(点击下载)

3、《岗位聘用加分事项及分值情况表》(点击下载)


乐山市人民医院

2017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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