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学历人员考核及工作津贴核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2/3 点击量:4729


各科室:

根据《乐山市人民医院高学历人员新来院期管理办法》(乐市医院〔2014〕50号)文件精神,医院将开展高学历人员考核及工作津贴核发工作,请各科室协助做好以下通知工作:

一、考核范围:按乐市医院〔2014〕50号文规定,2007年以来进院工作的具有国家教委认可的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员。(不含医院出资委培人员)

二、考核期限: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  

三、考核申报程序及时间要求:

请符合考核条件人员在医院网站下载填报《高学历人员新来院期考核表》,于12月10日前将考核表及科研论文、获奖情况等相关资料复印件一并交到组工人社科。

请各科室及时传达,通知相关人员按规定申报。逾期未申报者,后果自负。




2015年12月3日



附件:高学历人员新来院期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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